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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你需要知道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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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一、笔迹鉴定的种类     01 一般笔迹鉴定   1、对检材书写字迹,标点符号,书写工具,字型字体,书写速度,书写水平,语文水平,年龄段等进行仔细分析,以判断检材是否存在其它异常现象和突出特征; 2、判断笔迹是否正常,分析变化原因,要注意将书写水平低而出现的字型不正、笔画参差不齐、运笔不流利、搭配不严整等现象与故意伪装现象区分开来;将个人故意伪装与合伙书写形成的笔迹区分开来;将伪装笔迹与条件变化笔迹区分开来。 3、辨别样品的类别和数量、清楚真伪和可靠程度、避免错误地把他人笔迹作为被鉴方样品;对于案前样品应把握文化程度和不同年龄组变化;对于案中样品应辨别书写正常与否;对于实验样品应懂得采集方式。 4、鉴定要按照由概貌至细节、由一般至具体步骤,仔细筛选并记录特征;客观对比笔迹符合点与差异点;作好比对检验的记录;编制特征比对表;全面评断差异形成的原因。   02 故意改变形体的伪装笔迹鉴定   鉴定时要注意运笔方式、字形、字体的变化,正确判断变化类型;供比对的样本要充分,着重从重复出现的字、偏旁、笔画中选择带有规律的特征,注意运用标点符号及格式排列等特征。   03 摹仿笔迹鉴定   临摹笔迹鉴定时,应注意观察形快慢,运笔呆,中途停,抖弯曲,修饰重描等特征。忆摹笔迹时,应注意和被摹笔迹不同。套摹笔迹要注意字迹是否有布局失调,原样重复,丢笔少画和套摹痕迹等问题。在鉴定中一定要使用检材原件、样品要力求足够、对比鉴定要全面详细、充分挖掘使用检材笔迹特征、正确辨别哪种摹仿方式、综合评判要全面客观、认定摹仿人要谨慎。   04 左手伪装笔迹鉴定   鉴定时要注意字行向右下倾斜,横划左高右低、反向行笔、反向字、运笔出现多笔少画、笔画重叠及起收笔拖带等现象;确定是否左手伪装时要注意,不要将凡用左手书写都容易出现的有规律的特点,当作书写人固有的习惯特征,比对样本要尽量收集平时左手笔迹样本及左手实验样本。     如何正确收集文检案件的样本材料   文件检验案件,一般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本文就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文检案件中的笔迹检验案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墨水、印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时间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的收集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问题做简单介绍。   (一)笔迹检验案件 ,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   笔迹样本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收集的样本材料不但要有可比性,即相同字 还要有足够的数量,有条件的相同字一般不少于三个。 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 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其在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二是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电话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等。在采集过程中,必须明确这些资料中的字迹,什么是鉴定对象的手迹,什么是别人的手迹。案前样本通常不加伪装,更能体现被鉴定人书写习惯及笔迹特征,具有较高样本价值。应重点采集案发前不久被鉴定人笔迹材料。但若检材笔迹中可能存在伪装变化时,应着重采集发案前数年乃至10多年前鉴定对象的字迹资料,这是因为伪装字迹,常常是鉴定对象以往一些书写习惯在检材上的重现。 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 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在此类案件中,必须派人对被鉴定人的写作进行监督,以防他人替代被鉴定人写作。案后样本也更值钱,只是比案前样本差些,这是因为如果鉴定人员了解某些文检检验知识,或者鉴定人员警惕性更强,或者提取人员揭露采集笔迹意图以唤起鉴定人员警惕,鉴定人员极有可能故意伪装改变所写笔迹。 3、收集实验笔迹样本 实验笔迹样本是指法官让被鉴定人按照检材的内容、书写条件和形成条件而书写的笔迹材料。收集笔迹实验样本,可以选取一些有价值特征的字迹,将其编入一篇文章中;如果检材字迹少,可以让被鉴定人直接书写。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采取听写的方式,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检材抄写。要注意收集与检材书写条件、形成条件一致的样本,即两者的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笔)、书写材料(纸张)、书写姿势、衬垫物要一致或尽量一致。 4、收集的笔迹样本与检材要有相同的字,最少也要有相同的偏旁部首和笔画。由于样本笔迹再多也不可能有相同的文字,偏旁部首及笔画,一样也无法进行测试。采集样本笔迹和检材笔迹在字体,书写速度等方面亦应尽可能接近。 (二)笔迹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应该复印清晰,笔迹特征反映充分,最好是有出处单位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收集的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 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更多、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物)的特性、特征, 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以便更全面地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笔迹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形象系统。它的本质是人的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的外在表现形式。在实际工作中送检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笔迹鉴定到底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经验)?笔迹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前边的笔迹鉴定原理中已回答了这个问题。其实,笔迹鉴定主要就是凭眼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仪器只用到辅助观察的显微镜。笔迹鉴定,主要是靠笔迹特征来进行综合评判。凡不同于标准写法(印刷体)、或者不同于多数人写法的,为特色。笔迹被划分为8个特点,而这8个特点又被划分为几个细节的特点。每一个人的笔迹均具有大小不等的无数种特点,一些特殊而不受伪装变化的特点就是珍贵的。书写人欲以伪装掩饰其笔迹特征不行,其中文检人员本身也欲掩饰其笔迹特点也不行,这些均有案可稽。 笔迹鉴定的过程是一个发现特征和认识特征、运用特征的过程,鉴定人员应客观、 全面的发现笔迹特征中特殊的、稳定的、不受书写人伪装和条件变化影响的特征,综合判断差异点与符合点的属性,以其鉴定经验准确地判断这些特征的价值,并依据特征的价值、数量进行综合评断得出鉴定结论。特征价值大小可通过群体中特征出现率进行具体度量。例如某一个词的特别搭配,千人一面中只会有一人有此特别,该词的特征价值更大。结论是这种“价值较高”意识决定了鉴定人员首先必须做到找到该处的特别之处,它与鉴定人员业务素质有关系,其次是必须对某一人群中这一特性的价值作出千分之五左右的正确判断,它也与鉴定人员检案经验相关。若认为这一特征的价值一般就不采纳,或者认为其价值太大就一字定案就会导致误判。 (相关文章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处理)

笔迹鉴定你需要知道哪些?

【概要描述】





一、笔迹鉴定的种类





 







 





01


一般笔迹鉴定




 



1、对检材书写字迹,标点符号,书写工具,字型字体,书写速度,书写水平,语文水平,年龄段等进行仔细分析,以判断检材是否存在其它异常现象和突出特征;


2、判断笔迹是否正常,分析变化原因,要注意将书写水平低而出现的字型不正、笔画参差不齐、运笔不流利、搭配不严整等现象与故意伪装现象区分开来;将个人故意伪装与合伙书写形成的笔迹区分开来;将伪装笔迹与条件变化笔迹区分开来。


3、辨别样品的类别和数量、清楚真伪和可靠程度、避免错误地把他人笔迹作为被鉴方样品;对于案前样品应把握文化程度和不同年龄组变化;对于案中样品应辨别书写正常与否;对于实验样品应懂得采集方式。


4、鉴定要按照由概貌至细节、由一般至具体步骤,仔细筛选并记录特征;客观对比笔迹符合点与差异点;作好比对检验的记录;编制特征比对表;全面评断差异形成的原因。



 





02


故意改变形体的伪装笔迹鉴定




 



鉴定时要注意运笔方式、字形、字体的变化,正确判断变化类型;供比对的样本要充分,着重从重复出现的字、偏旁、笔画中选择带有规律的特征,注意运用标点符号及格式排列等特征。



 





03


摹仿笔迹鉴定




 



临摹笔迹鉴定时,应注意观察形快慢,运笔呆,中途停,抖弯曲,修饰重描等特征。忆摹笔迹时,应注意和被摹笔迹不同。套摹笔迹要注意字迹是否有布局失调,原样重复,丢笔少画和套摹痕迹等问题。在鉴定中一定要使用检材原件、样品要力求足够、对比鉴定要全面详细、充分挖掘使用检材笔迹特征、正确辨别哪种摹仿方式、综合评判要全面客观、认定摹仿人要谨慎。



 





04


左手伪装笔迹鉴定




 



鉴定时要注意字行向右下倾斜,横划左高右低、反向行笔、反向字、运笔出现多笔少画、笔画重叠及起收笔拖带等现象;确定是否左手伪装时要注意,不要将凡用左手书写都容易出现的有规律的特点,当作书写人固有的习惯特征,比对样本要尽量收集平时左手笔迹样本及左手实验样本。



 







 





如何正确收集文检案件的样本材料





 



文件检验案件,一般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本文就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文检案件中的笔迹检验案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墨水、印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时间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的收集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问题做简单介绍。

 

(一)笔迹检验案件 ,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

 

笔迹样本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收集的样本材料不但要有可比性,即相同字 还要有足够的数量,有条件的相同字一般不少于三个。


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 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其在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二是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电话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等。在采集过程中,必须明确这些资料中的字迹,什么是鉴定对象的手迹,什么是别人的手迹。案前样本通常不加伪装,更能体现被鉴定人书写习惯及笔迹特征,具有较高样本价值。应重点采集案发前不久被鉴定人笔迹材料。但若检材笔迹中可能存在伪装变化时,应着重采集发案前数年乃至10多年前鉴定对象的字迹资料,这是因为伪装字迹,常常是鉴定对象以往一些书写习惯在检材上的重现。


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 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在此类案件中,必须派人对被鉴定人的写作进行监督,以防他人替代被鉴定人写作。案后样本也更值钱,只是比案前样本差些,这是因为如果鉴定人员了解某些文检检验知识,或者鉴定人员警惕性更强,或者提取人员揭露采集笔迹意图以唤起鉴定人员警惕,鉴定人员极有可能故意伪装改变所写笔迹。


3、收集实验笔迹样本 实验笔迹样本是指法官让被鉴定人按照检材的内容、书写条件和形成条件而书写的笔迹材料。收集笔迹实验样本,可以选取一些有价值特征的字迹,将其编入一篇文章中;如果检材字迹少,可以让被鉴定人直接书写。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采取听写的方式,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检材抄写。要注意收集与检材书写条件、形成条件一致的样本,即两者的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笔)、书写材料(纸张)、书写姿势、衬垫物要一致或尽量一致。


4、收集的笔迹样本与检材要有相同的字,最少也要有相同的偏旁部首和笔画。由于样本笔迹再多也不可能有相同的文字,偏旁部首及笔画,一样也无法进行测试。采集样本笔迹和检材笔迹在字体,书写速度等方面亦应尽可能接近。


(二)笔迹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应该复印清晰,笔迹特征反映充分,最好是有出处单位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收集的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 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更多、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物)的特性、特征, 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以便更全面地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笔迹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形象系统。它的本质是人的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的外在表现形式。在实际工作中送检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笔迹鉴定到底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经验)?笔迹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前边的笔迹鉴定原理中已回答了这个问题。其实,笔迹鉴定主要就是凭眼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仪器只用到辅助观察的显微镜。笔迹鉴定,主要是靠笔迹特征来进行综合评判。凡不同于标准写法(印刷体)、或者不同于多数人写法的,为特色。笔迹被划分为8个特点,而这8个特点又被划分为几个细节的特点。每一个人的笔迹均具有大小不等的无数种特点,一些特殊而不受伪装变化的特点就是珍贵的。书写人欲以伪装掩饰其笔迹特征不行,其中文检人员本身也欲掩饰其笔迹特点也不行,这些均有案可稽。


笔迹鉴定的过程是一个发现特征和认识特征、运用特征的过程,鉴定人员应客观、 全面的发现笔迹特征中特殊的、稳定的、不受书写人伪装和条件变化影响的特征,综合判断差异点与符合点的属性,以其鉴定经验准确地判断这些特征的价值,并依据特征的价值、数量进行综合评断得出鉴定结论。特征价值大小可通过群体中特征出现率进行具体度量。例如某一个词的特别搭配,千人一面中只会有一人有此特别,该词的特征价值更大。结论是这种“价值较高”意识决定了鉴定人员首先必须做到找到该处的特别之处,它与鉴定人员业务素质有关系,其次是必须对某一人群中这一特性的价值作出千分之五左右的正确判断,它也与鉴定人员检案经验相关。若认为这一特征的价值一般就不采纳,或者认为其价值太大就一字定案就会导致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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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行业新闻
  • 发布时间:2023-03-0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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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迹鉴定的种类

 

 

01

一般笔迹鉴定

 

1、对检材书写字迹,标点符号,书写工具,字型字体,书写速度,书写水平,语文水平,年龄段等进行仔细分析,以判断检材是否存在其它异常现象和突出特征;


2、判断笔迹是否正常,分析变化原因,要注意将书写水平低而出现的字型不正、笔画参差不齐、运笔不流利、搭配不严整等现象与故意伪装现象区分开来;将个人故意伪装与合伙书写形成的笔迹区分开来;将伪装笔迹与条件变化笔迹区分开来。


3、辨别样品的类别和数量、清楚真伪和可靠程度、避免错误地把他人笔迹作为被鉴方样品;对于案前样品应把握文化程度和不同年龄组变化;对于案中样品应辨别书写正常与否;对于实验样品应懂得采集方式。


4、鉴定要按照由概貌至细节、由一般至具体步骤,仔细筛选并记录特征;客观对比笔迹符合点与差异点;作好比对检验的记录;编制特征比对表;全面评断差异形成的原因。

 

02

故意改变形体的伪装笔迹鉴定

 

鉴定时要注意运笔方式、字形、字体的变化,正确判断变化类型;供比对的样本要充分,着重从重复出现的字、偏旁、笔画中选择带有规律的特征,注意运用标点符号及格式排列等特征。

 

03

摹仿笔迹鉴定

 

临摹笔迹鉴定时,应注意观察形快慢,运笔呆,中途停,抖弯曲,修饰重描等特征。忆摹笔迹时,应注意和被摹笔迹不同。套摹笔迹要注意字迹是否有布局失调,原样重复,丢笔少画和套摹痕迹等问题。在鉴定中一定要使用检材原件、样品要力求足够、对比鉴定要全面详细、充分挖掘使用检材笔迹特征、正确辨别哪种摹仿方式、综合评判要全面客观、认定摹仿人要谨慎。

 

04

左手伪装笔迹鉴定

 

鉴定时要注意字行向右下倾斜,横划左高右低、反向行笔、反向字、运笔出现多笔少画、笔画重叠及起收笔拖带等现象;确定是否左手伪装时要注意,不要将凡用左手书写都容易出现的有规律的特点,当作书写人固有的习惯特征,比对样本要尽量收集平时左手笔迹样本及左手实验样本。

 

 

如何正确收集文检案件的样本材料

 

文件检验案件,一般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本文就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文检案件中的笔迹检验案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墨水、印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时间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的收集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问题做简单介绍。

 

(一)笔迹检验案件 ,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

 

笔迹样本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收集的样本材料不但要有可比性,即相同字 还要有足够的数量,有条件的相同字一般不少于三个。


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 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其在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二是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电话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等。在采集过程中,必须明确这些资料中的字迹,什么是鉴定对象的手迹,什么是别人的手迹。案前样本通常不加伪装,更能体现被鉴定人书写习惯及笔迹特征,具有较高样本价值。应重点采集案发前不久被鉴定人笔迹材料。但若检材笔迹中可能存在伪装变化时,应着重采集发案前数年乃至10多年前鉴定对象的字迹资料,这是因为伪装字迹,常常是鉴定对象以往一些书写习惯在检材上的重现。


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 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在此类案件中,必须派人对被鉴定人的写作进行监督,以防他人替代被鉴定人写作。案后样本也更值钱,只是比案前样本差些,这是因为如果鉴定人员了解某些文检检验知识,或者鉴定人员警惕性更强,或者提取人员揭露采集笔迹意图以唤起鉴定人员警惕,鉴定人员极有可能故意伪装改变所写笔迹。


3、收集实验笔迹样本 实验笔迹样本是指法官让被鉴定人按照检材的内容、书写条件和形成条件而书写的笔迹材料。收集笔迹实验样本,可以选取一些有价值特征的字迹,将其编入一篇文章中;如果检材字迹少,可以让被鉴定人直接书写。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采取听写的方式,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检材抄写。要注意收集与检材书写条件、形成条件一致的样本,即两者的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笔)、书写材料(纸张)、书写姿势、衬垫物要一致或尽量一致。


4、收集的笔迹样本与检材要有相同的字,最少也要有相同的偏旁部首和笔画。由于样本笔迹再多也不可能有相同的文字,偏旁部首及笔画,一样也无法进行测试。采集样本笔迹和检材笔迹在字体,书写速度等方面亦应尽可能接近。


(二)笔迹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应该复印清晰,笔迹特征反映充分,最好是有出处单位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收集的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 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更多、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物)的特性、特征, 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以便更全面地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笔迹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形象系统。它的本质是人的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的外在表现形式。在实际工作中送检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笔迹鉴定到底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经验)?笔迹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前边的笔迹鉴定原理中已回答了这个问题。其实,笔迹鉴定主要就是凭眼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仪器只用到辅助观察的显微镜。笔迹鉴定,主要是靠笔迹特征来进行综合评判。凡不同于标准写法(印刷体)、或者不同于多数人写法的,为特色。笔迹被划分为8个特点,而这8个特点又被划分为几个细节的特点。每一个人的笔迹均具有大小不等的无数种特点,一些特殊而不受伪装变化的特点就是珍贵的。书写人欲以伪装掩饰其笔迹特征不行,其中文检人员本身也欲掩饰其笔迹特点也不行,这些均有案可稽。


笔迹鉴定的过程是一个发现特征和认识特征、运用特征的过程,鉴定人员应客观、 全面的发现笔迹特征中特殊的、稳定的、不受书写人伪装和条件变化影响的特征,综合判断差异点与符合点的属性,以其鉴定经验准确地判断这些特征的价值,并依据特征的价值、数量进行综合评断得出鉴定结论。特征价值大小可通过群体中特征出现率进行具体度量。例如某一个词的特别搭配,千人一面中只会有一人有此特别,该词的特征价值更大。结论是这种“价值较高”意识决定了鉴定人员首先必须做到找到该处的特别之处,它与鉴定人员业务素质有关系,其次是必须对某一人群中这一特性的价值作出千分之五左右的正确判断,它也与鉴定人员检案经验相关。若认为这一特征的价值一般就不采纳,或者认为其价值太大就一字定案就会导致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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